章一七二夜袭下接下来,将军面露难色,汇报说战马损失却十分严重,专为重装骑士配备的战马被抢走了四十多匹,余下的战马也死伤惨重,初步清点,还能够使用的战马只剩下一百匹左右。而能够承载重装骑士的顶级战马还剩下不到十匹。
“什么!?”子爵尖叫起来,脸色发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晕过去。“我那些可爱昂贵的战马居然只剩十匹了!这是怎么回事?”
在子爵的队伍中,每位重装骑士是配备两匹战马的。因此武装一名重装骑士所花费的金币,有一半是消耗在战马身上。现在百匹顶级战马忽然间只剩下十匹,也就意味着子爵数万枚金币凭空消散,让他如何能够不心疼?
将军垂首,一言不发。其实他还有一句话没有说,那就是敌人此次夜袭的主要目标不是子爵,而是马圈。但这句话一旦说出,后果他是非常清楚的。高傲的希姆子爵绝不容许敌人的首要目标不是自己,而是一群牲畜。为了洗清这个耻辱,希姆子爵会挥军与侮辱自己的人决一死战。
将军很了解子爵,那时就意味着自己的指挥权将被子爵剥夺,然后这只军队的命运也就堪忧了。从这场夜袭,李察的部队已经显示出凶悍无伦的战斗力,来去如风,一击破敌,在给敌人沉重一击后即刻远遁,毫不恋战。这样的敌人,哪怕数量还不到子爵军队的一半,将军自己也绝不敢稍有轻敌。而若是由希姆自己指挥……
将军已经做好了准备再挨一顿臭骂,等子爵骂累了,也就该睡了。第二天天亮,子爵就会忘记今夜之事,该做什么照做什么。战马和士兵的损失,在希姆眼中不过是少了些金币而已。而子爵最不缺少的就是金币,虽然在损失金币的时候,哪怕只是数百的小损失,他也会心痛一下。
然而就在风波行将过去时,子爵的近卫队长走进营帐。将军一看到近卫队长,脸色立刻显得有些难看。近卫队长生得高大威猛,仪表堂堂,自身十级的力量也算马马虎虎。他能够坐上这个位置的关键其实是因为他是子爵的表弟,并且非常擅于拍马和打小报告。
果然,近卫队长的第一句话就是:“子爵大人,敌人今晚夜袭的主要目标似乎是我们的战马。”
将军只觉得自己眼前一黑。
希姆子爵立刻尖叫起来:“你说什么?!在这群乡巴佬的眼睛里,难道身份和血统都无比高贵的我,地位还比不上一群牲口!?”
近卫队长一脸沉重和痛心:“似乎是这样,子爵大人。”
“这群该死的乡巴佬!满身马粪臭气的贱民!我一定要亲手把他们抓起来,每个人鞭打十天,再吊在我的城堡门口示众。我要让所有人都看清楚,敢于轻视和侮辱我的人都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明天一早,全军全速前进,我要在那个乡巴佬的土墙下彻底击溃他们!”
李察的临时营地就设在十公里之外,可谓胆大之极。但是在黑夜之下,又是刚刚夜袭得手,李察绝对不怕希姆子爵敢衔尾追袭而来。
山地夜行军首先需要的就是熟悉地形,就算子爵的军队真有这个本事能够追踪过来,十公里的路不长也不短,至少可以消耗掉追兵一半的体力。到了那时,等待追兵的又会是一场伏击。漫漫的染血之地,是李察已经十分熟悉的土地,游荡在染血之地上的一头头风牙,则是李察的眼睛。
李察站在营地中的高处,眺望着陆陆续续回归营地的战士们。夜风吹在身上,凉凉的十分舒适,让他想有咆哮一声的冲动。他已经习惯、并且喜欢上了掌控战场的感觉,喜欢上了那种把每一个细节都把握在手中、在众多局部积累一点一滴优势,最后一举击溃敌人的感觉。
这种感觉,叫做掌控。当然,能够带来它的,除了李察的真实与智慧天赋,还有权势。
李察身后的夜色一阵涌动,绯色悄然出现,它的气息又增强了不少。李察微觉惊讶,一个侦察术过去,就发觉绯色已经到了三级。看来这一夜它的战果丰厚,但再丰厚的战果也不应该晋级如此之快。
现在绯色气息饱满,所有能力均可使用,三级的它应该可以和六级的战士正面对抗了。如果在合适的环境下,比如说夜幕或者是偷袭,那么就是十级的战士都有可能死在它的手下。
但是绯色隐隐让李察感觉到针刺般的微痛,这是源自精灵血脉的敏锐感知,说明绯色具备了威胁到李察的能力。这个发现让李察感觉到有些诧异,他现在可是十一级的法师,瞬发的三级魔法护盾完全可以抵御三级战职者的攻击,对十级以下战职者的攻击都有一定削弱作用。即使如此,绯色也能够威胁到他?
李察思索着,总感觉绯色的战力和母巢告诉自己的资料有些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