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近,日落方向,一片片流云宛若跳跃的火苗,一把烧红了天。

    这种景色是只有在太阳将落不落的日暮时分,在赤云山的大树树顶上选个好位置,才能欣赏到的极致美。

    倒不是别的地方不能欣赏这漫天红霞,而是只有胡云笙选中的位置,才会有“我一把火把天烧了”身临其境的肆意。

    “嗷呜——”

    “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这就回。”

    “我走了。”树顶上,胡云笙有些不舍的和天际挥挥手,继而展开他华美的翅膀,不紧不慢地落到地面。

    树下,一只灰白色长毛大狼凑近蹭了蹭胡云笙,转身叼起胡云笙放在树下的牛角叉,走了。

    这只大狼是狼王最小的儿子,高大壮实,能孤身应对一头小野猪。胡云笙却给它起了这么个又菜又弱鸡的名字,狼群自然是不会通过名字来沟通,所以叫这个名字的只有胡云笙一个人。

    生而为狼,十分记仇,小雀对待胡云笙一直都十分敷衍,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看不见自然就没人叫它名字了。

    天黑了,隐藏在黑暗里的蜘蛛就会不动声色地爬出来,爬到任何角落里。若不是因为胡云笙怕这些玩意儿,它才不会出来找胡云笙。现在它走在前面,帮胡云笙清理路上早早冒头的蜘蛛,好叫这个胆小的半妖能够顺利回家。

    一狼一人中间间隔有七八尺远,小雀是天生的捕猎者,走在树木草丛中间,没有一丝动静,悄无声息。反观胡云笙,明明收拢前翅就可以毫无障碍地跟上小雀,偏偏不,带着几分有狼保护就无所顾忌的嚣张,左扭右让避让树身和半人高的草叶,宛若刚化身的蛇妖,还不会走路。

    日暮,树林里越来越黑、越来越静,充满了未知危险的气息。

    如同以往一样,小雀停下脚步,回过头十分嫌弃地等着胡云笙跟上来,故意张开血盆大口打一个漫长的哈欠。

    往常这种时候,胡云笙确实会败在小雀嫌弃的眼神之下,把他虽然美丽夺目但却碍事的大翅膀收拢起来,飞快地跑过去,纵身飞扑,扑到小雀背上,“四条腿的不准嫌弃两条腿,快走。”

    胡云笙眯起眼睛盯着小雀,收拢后翅。小雀的哈欠打到一半,嘴巴张得巨大,眼睛被迫眯成缝隙,就是现在!

    ——胡云笙未收拢的前翅快速扑闪,借力扑向小雀。

    这次可绝不仅仅是骑上去了,还要趁它哈欠没打完,狠狠吓一跳,胡云笙想到。小雀身为弟弟,每次都不给他这个大哥面子,该教训一下了。

    “……痛……”

    胡云笙扑到小雀身上的那一刻,一道短小精悍的利箭破空而来,直接穿透胡云笙的前翅,钉进地面。

    小雀察觉危险,迅速调整姿势朝着利箭飞来相反的方向狂奔,绕了很远的路直到确认安全,才回到狼群聚集的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