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烟罕至的一个封闭小村庄里,凤挽曦在厨房做饭,沈一莳则舒舒服服的院落里晒太阳。

    今天的天气刚刚好,清风徐来的,不冷不热,太阳却暖暖的。

    凤挽曦探出头来,看着沈一莳似的在院落里晒太阳,而自己苦逼逼做饭,无语望天,我当初怎么就答应和他“私奔”了呢?现在好了,不仅不能锦衣玉食,还要老妈子似的照顾他。

    难,太难了,我真的太难了。

    “饭菜做好了?”感慨万千时,耳边传来沈一莳温和的问话,凤挽曦瞬间不觉得难了。

    她笑嘻嘻的回:“还没有呢,我上午逮了一只野鸡,要炖久一点。”

    沈一莳看向凤挽曦,一张脸很是苍白,看的凤挽曦心疼极了。

    “改明去抓只兔子吧,我想吃红烧兔肉。”

    凤挽曦想也不想,直接说:“我下午就去抓,晚上给你做。”

    沈一莳点了点头,“也行,我继续睡会,饭菜好了喊我。”

    “知道了。”

    沈一莳昏昏欲睡起来,没有看到凤挽曦眼中的惊慌无措。

    自沈一莳中了七丝劫的毒,虽然凤挽曦力挽狂澜抑制住了毒性的蔓延,可沈一莳的身体还是越来越差了,一天最起码要睡十七八个小时以上,清醒的时间还在缩短,凤挽曦是真的怕,怕沈一莳哪天一睡不醒了。

    凤挽曦擦了擦眼角上的泪,该去炖鸡了,小莳想喝鸡汤呢。

    想着,凤挽曦转身回到锅灶边。

    沈一莳这边,身体陷入昏迷后,沈一莳的意识却是清醒的,他戳了戳0011,“0011,我这具身体还能活多久?”

    0011:“三天。”

    沈一莳怔了怔神,“三天?我知道了。”

    “0011,这具身体死后,你能不能把凤挽曦弄回她之前的世界?”

    “能的宿主。”虽然要付出一些代价,但宿主想把凤挽曦送回去,那就送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