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季抬起头,面对着张仲的目光,最终还是应了一声是。
其实,他这话说得倒也不算错,张仲有爵位,有勇力,上战场至少也是一个什长。
里中壮男子确实需要看他脸色。
但话不能这么说,在村里沾亲带故,上了战场就是同袍,张仲就算再强一倍,也须得有乡党为他看护身后。
将最后两口饭食刨完,张仲站起身准备添饭,却被一个身影挡在了身前,是小秀。
“仲哥儿,给我吧!”
张仲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你先去吃。”
小秀抢过张仲的饭碗,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我吃好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不过,真香。
秦朝时的仆人,是不能和主人同桌的,一般主人吃稻米的话,仆人都是喝米汤。
但张仲家没有这样的事情,虽然他们三人一样不能同桌,但食物却是一样的,这也是张家总缺粮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张仲吃得太多。
这屋子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加起来,都不到他三分之一的饭量。
天生神力,果然是不好养的。
君不见后世的典韦都饿得追老虎了?
所以,打猎这种事情,必须提上日程了,张仲苦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也正是为了这件事情。
若不然,以前身的身体素质,举起巨石倒是十分轻松,但十步之外,十发十中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想了。
很快,其他人,包括张仲的弟弟张季,都已经吃完了,唯有张仲,还在吃。
张仲自然也很清楚,他们多半是没有吃饱的,但半个多月以来,无论怎么劝,他们都不曾再多吃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