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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满脸虬髯的县尉百里豹,毫不在意左近县丞的眼光,随口回了一句。“看我就是军中有敢聚众持兵,以犯上官者,尽杀之!”
县丞双眼一瞪,险些骂出了声。
六百多人,那可不是六百多头猪。
说杀就杀吗?
就不该让这军中呆惯了的混人过来。
将目光收回,他看向自己的得力助手,狱掾休。
休沉默了瞬间,艰难开口。“人证物证俱,案犯对于自身之罪亦供认不讳,按律……。”
“按律,这数百人,主犯里正,当以使民犯法,教民杀官等罪,处以车裂。”
“其余人等,亦当尽数论罪,最差也是个城旦。”
刚走进来坐在上首的县令,敲了敲身前的木几,打断了他的模糊说法,问起了详细判断。“质子以售者,何论?”
狱掾与县丞对视一眼,拱了拱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当以擅杀子论。”
“借贷强质,擅杀子,诬陷前隐山亭长铮,数罪并罚,当斩趾为城旦。”
“不然。”焕起身拱了拱手,对着县令说道。“子不孝,父母杀之,无罪。”
“擅杀子之罪,不过是不经律法而擅自惩处,非杀子之罪。
说完擅杀子的罪名缘由后,他也不去看县丞有点黑的脸。
直接了当,且简明扼要的说道。“但子无不孝,而父母售之。”
“此已失父母之德,当不再为父母,以掠卖人论。”
“汝可知。”县丞的声音有点颤抖,是气的。“掠卖人,乃是死罪,当处以磔(zhe)刑。”
“这可是关乎数十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