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事情进行的很顺利,宋国甫按照洪衍武的要求跟区里一接触。很快得到了反馈意见。
第一,有关市场的期限问题。
虽然区里不能具体做出什么保证,工商局眼下只能先按临时性规划,发放临时营业执照。
但区政府至少明确的表示,他们初衷是希望办三年先看看。如果情况良好,当然就有延续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可能。
第二,有关营业时间问题。
原先区里初步的意见是为了便于“西单商场”清场打烊,把夜市时间定为晚七点钟开市到十点钟闭市。
后因宋国甫极力申请,经讨论后,区政府认为可以适当放宽到晚六点半开市,晚十点半闭市。但此时间必须严格执行,再不能提前或拖延。
至于进货优惠幅度,因考虑到生产成本和经济政策所限制,服装公司那边不肯再降低了。但经过区里做工作。最后服装公司也适当增加了新的优惠条件。
那就是决定彻底免除收取布票。而且进货可以付五十元,拿走一百元的货,差额部分等第二次进货再行补齐。这也算是一个意料外的收获了。
第三就是市场上经营项目的种类。
区里原则性同意个体工商户们可以售卖其他的商品,但前提是必须保持住夜市替服装公司消化库存积压的功能。
另外为了维护住服装夜市的专营性。销售商品的类别只能限于服装、饰品、衣帽、鞋袜之列。
最后就是区领导对宋国甫提出想代销其他厂积压货品的意见很高兴,觉得他是真的替区里在考虑。
只是这个问题还得研究,也得先看看市场办起来的效果。只能日后再行定夺了。
应该说,这些消息远比洪衍武预期的要好。为此他感到无比的高兴和兴奋。而到这一步,他和宋国甫讨论的重点就该放在怎么具体实施上了。
首先要想办法解决的是市场设施问题。
因为夜市肯定不能像普通的长期市场那样,有固定的摊位柜台。
白天这里人流汹涌,老百姓都是奔“西单商场”来的。要弄一排死物在这儿,别说把西单商场的橱窗都挡住了,也阻碍交通,影响观瞻。
但要没有任何设施,只任凭个体户们蹬着三轮车往这儿随便一停,随便一摆,那也肯定是秩序特别混乱,不好管理。
另外因为是夜市性质,要摆摊照明采光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固定的设施,这个问题也不好解决。纯靠稀疏的路灯可不行,黑灯瞎火的,又怎么卖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