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要超过四十岁的男性都记得,在他们小的时候,打架是可以光明正大打得头破血流的,但有关谈恋爱的事儿,却像是被牢牢关在铸铁大门里的一头洪水猛兽,让许多人不敢触及。
因为在当时那种社会环境下,对于任何立志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革命后代来说,世界革命的千秋大业还等着他们这一代新人去主沉浮呢,哪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男女私情之上?
于是岁数不到十八岁,还没有参加工作就和女生交往甚至谈恋爱,也就成了一件很没面子,也很可耻的事情。
而那些喜欢自己主动找对象、认识异性、释放青春活力的男女们,哪怕到了岁数,参加了工作,带着再正常不过的交往动机,也一概被社会认为不是好人,甚至于两性私下间的普通接触行为,都会被斥之为“耍流氓”。
其中面临的道德风险,可绝非挨上级或长辈的几句批评,或被看不惯的人背后谴责几句就能涵盖的,以至于当年的许多人直到结婚为止,也不敢提个“爱”字。
但即使如此,由于青春荷尔蒙的作用,在某些特殊的圈子里,种种与社会道德标准相悖,“顶风作案”的现象也依然普遍存在着。
因为少年阶段的感情也是不可遏制的,青春期是一个人最爱作梦的阶段,少年郎的渴望五花八门,也会五光十色,其中最诱人,最有吸引力的,当然是出于本能的,对异性的追求与向往。
于是《少女之心》、《曼娜回忆录》先后粉墨登场,成了小范围里最流行的读物,《赤脚医生手册》也成了许多年青人破解生理问题最普遍的途径,就连《苦菜花》、《白毛女》、《青春之歌》之类的书籍,那些书中涉及**的张页也犹如扑克牌中的王牌,被这些别有居心的持有者们翻得格外旧。
特别是“拍婆子”的行为,已经彻底成了某些人热衷的时髦活动,更是这些不甘心循规蹈矩,有对异性充满极大兴趣的男孩子们,谈之不倦的常年话题。
具体到洪衍武而言,他的一只脚可以说已经踏入了这类圈子,更别说他已年近十五,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以他现在的心理状态,当然也不会把什么社会准则放在眼里,再说了,他九岁时就已经通过常显璋家中的画册,早就直观地感受到了女性肢体的柔美。
所以当他今天见到这个女孩时,几乎是突然之间,他就开窍了,青春的勃动随之而来,他当场竟被一种类似于少年维特在乡村舞会上初见绿蒂的感受给捕获了,而这种震撼和冲击,在他的生命中,也绝对是空前的!
应该说,在古今中外的作品里,有关男性对女子“一见钟情”场面的描写,那绝对是以成千上万次来计算的。
普遍认可的描写方式,我国当是以“惊为天人,如遭雷击”为主,而西方人常用的则是“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之类,但无论哪一种,其实都是在表示男子处于一种毫无准备的突然状态下,极度惊艳的心情与感受。
而洪衍武此时就是如此,只不过瞄了那女孩几眼,他就觉得眼前一阵阵发“花”,甚至于他几乎所有的感官都处于一种莫名的兴奋和致幻的麻醉中。
比方说,他就不确定当时在这个女孩的身上,是否存在着一种使他痴迷的馥郁香气。
可在他印象里是有的,总觉得有一种说不清的香气从她那个方向逸放出来,撩动着他的心弦,迫使他走近。
再比如说,他对她的第一印象是十分鲜艳、非常圣洁的,那犹如在大片大片的绿草中突然目睹到一簇洁白的鲜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但在很多年后,当他一点一滴地仔细回忆起来,却发现当时这种切肤之感根本靠不住,因为那个狐狸脸的女孩,本质上是属于那种爱招摇的个性,长得虽然挺艳,身条儿也挺顺,但恰恰与纯洁无缘。
甚至于他连她的服装也记错了,那女孩虽然不正经,但其实连一件时髦的女式军衣都不趁,只是那两把长及肩头的“刷子”,具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含义。
更何况她当时不好意思的姿态和表情也有些不自然,羞涩的样子一半真一半假,其中还颇带几分有意卖弄和搔首弄姿,就像后来的那些三流影视小明星在摄影棚常干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