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叫陆尔熙,女,一个大学刚毕业的普通人。
扔在人群中不用再捡出来了的那一类型。
可是,我妈绝对没有想过就这么放过我,她始终奋斗在为我寻找对象的最前线。当然这也只是她一个人的奋斗,我还是坚信着“我年轻我自豪”这句话,一直没参与过。
孽缘林凛最近收获了一只沙皮狗,取名小守,我特地骑着我的小电瓶穿江过海去看它。
身为资深宅女又有点腐的林凛,已经决定抱着小守孤独终老了。看看这一丁点大的小守,我也有了抱着只狗孤独终老的想法,但想想家里院子里那一只巨大的看门狗大黄,我就哆嗦了一下,还是算了。
孤独终老这四个字或许放在现在这个年龄,还有点早。林凛作为毫无感情经历的杰出代表,已经深刻的预示到了自己的余生。
但是我呢,身为有那么点文艺细胞的文艺女青年,正在用那美好的青春来实践一句话:“别人的青春都是美好的,而自己的青春都是被狗吃了,连骨头也没有吐出来。”
看完小守,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肚子总是那么不争气,于是就在我准备好好安慰我的胃的时候,我看到了我青春的“骨头”。
面包坊里,“骨头”看到我,有点惊讶,我也有点尴尬。
“骨头”……
不,是林淙,他走过来,用最不让人尴尬的话跟我打招呼:“好巧。”
语气清淡,仿若真是遇见一个好久不见的陌生老朋友。
好巧,还真是好巧。不知道是不是我看的太仔细,还是我太敏感,林淙看我的眼神,再也不是以前那样了。
他看我的眼神再也没有爱意了。
才过了几年呢,四年了吧,我大学都毕业了。
骑着小电瓶疾驰,风在我耳边呼呼而过,我突然想起高一的时候晚自习下课,林淙站在楼梯口打电话。
那时学校是不允许带手机的,楼梯口很黑,急着下课回寝室的同学也很多,但林淙还是很明显。我经过的时候,他看到了我,只是一个照面,我下了楼梯,他却已经挂了电话追了上来。
当时我和他已经是网络中聊天聊的热络的□□好友,但现实生活中,还是见面会有点羞涩的隔壁班同学。
我跟他说我要剪头发去了,这个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