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若看向颜清染,“清染姐,梁星星污蔑我,损害了我的个人名义,证据确凿。道歉赔偿一样都不能少,不然我就让她坐牢。”

    颜清染直接都懒得理她,律师在场,自己犯不着和她争。

    “根据现有的证据,我的当事人并不构成侵害名誉罪。她只是转载了网上别人的一些文章和材料。这些东西并非她原创,是早就在网上存在的。她只是收集和转载。”

    “根据现有的法律,你可以要求她删除。我的当事人现在已经删除,所以这件事应该是到此为止。如果你再继续纠缠,那就是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