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和前公司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如果能坐下来好好谈谈说不定能友好解决。
但是他们双方都等不及了,公司等不及在她能变现的时候赚钱。
而他等不了,是因为演唱会和专辑都不能等了。
所以才有了后面他被迫改换门庭,然后闹出的这一场闹剧。
导致他只能拿起手机拨通了这宿命一般的电话。
圈子内,没人会为了一个新人歌手去得罪成熟的娱乐公司。
至少大部分同行不会,毕竟同在一个圈子,抬头不见低头见。
而除了这个特立独行的公司,以及他背后的老板。
“不犹豫了,赌了!”
薛之谦心一横,也不再徘徊,更不打算拿着合同去问律师。
他选择给自己找一个新的庇护所。
希望这个新的公司,真的如同它的名字而言,是一个可以让他专心搞音乐的乌托邦!
当然!他这么笃定,其实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
李致铭开出的合同时间只有三年,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但绝对是他可以接受的程度,而且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
虽然他不懂法,但是他认字啊!
如果他们不照章办事的话,大不了自己算白来不是!也不是很亏。
但如果赌对了,那他就是大获全胜不是!
前有那几个快男的例子,他是真的很想和这几个后备歌手一样,如此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