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陪审员准时出现在审判庭,这场官司也很快正式开始。
这是刘孝天进入律师事务所的第二次上庭,正因为第一次上庭他做的非常好,所以这次胡律师才带着他来打这场重要的官司,上次庭上刘孝天的表现确实很不错。
“法官先生,各位陪审员,我的当事人原本只是一个老实安稳的生意人,经营着自己的一家工厂,他的工厂和被告益达销售公司有着长达八年的合作关系,一直以来都以最优质的质量,最低廉的价格为他们提供声场的产品,可八年的合作并没有让对方有任何的感恩,相反,他们反而利用合同欺诈诓骗我的当事人,让我当事人陷危难之中”
胡律师首先站起来,慢慢的说道,她的声调有高有低,很好的带动了气氛,加上赵老板红红的眼睛,很容易引来别人的同情。
“我反对”
对方律师也站了起来,对着法官大声的说到:“法官先生,我反对原告代理人毫无证据的中伤之言,我的委托人确实和原告有着八年的合作,但绝对没有什么合同欺诈,我的委托人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合法商人”
“反对有效,请原来代理人注意你们的用词”
“是,法官先生”
胡律师点了下头,虽然一开始就被对方反驳成功,不过她没有任何的在意,这种情况也是他们事先进行庭上推演时候所想到的,之所以要这么说,是要给法官以及陪审员制造出他们是受害者的第一印象。
“法官大人,这是我的委托人和被告所签的合同,合同规定,回款以销售情况来核算,以最终销售额来决定支付货款的数额,可合同中却没有说明,被告利用促销,打折等降价活动时候对货款的核算,而被告方每一次的促销,折扣都没有事先通知过我的委托人,结果造成每次他们的回款不仅延迟,而且数额不足,甚至不足成本价,他们对外的促销成本却强加在了我的委托人的身上,这根本就是霸王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33年修订版,第二一六跳对霸王合同的最终解释规定,我和我的委托人恳请法庭判这份合同无效,并且被告赔偿我的委托人这一年多来不足的销售款,根据这一年多双方货物清单,被告需要不长八千八百三十万货款”
胡律师提出了《合同法》,合同法中确实有这么一条,有违主观意念,并且明显不合理的规定可以视为霸王条款,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且索要赔偿。
胡律师是法学硕士,这些基本法规背的非常熟悉,上庭直接将合同法这一条规定就搬了出来。
刘孝天一直都没有说话,他一直静静的看着胡律师以及被告,官司不是那么好打,不可能因为这一点他们这场官司就能答应,否则赵老板也不用拖这么久,甚至有其他人不愿意接这个官司。
胡律师自己也没想过这样就能赢,就好像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总要有攻有守,她现在等于就是攻方,试探下对方的反应。
“我反对”
被告律师再次站了起来,很快开始了他的陈述。
按照他所说,这份合同不存在霸王条款,双方根据货物销售量,销售额来结算货款是双方共同同意,而且解释清楚的规定,而且他的委托人并没有一次扣下货款不发,或者不给货款的事实。
至于促销,打折这些活动,他的委托人每次事先都通知过原告,而且每次都得到了对方的首肯,他还提供了赵老板之前每次同意促销,折扣的签字。
这就是对方的高明之处,每次有活动,都会告诉赵老板,一开始说这也是打响赵老板品牌的机会,一开始赵老板没有在意,这样的活动也有过,便签了字,可没想到之后对方一直做着促销,打折之类的活动,甚至有免费当作奖品的事情。
根据新合同,最终货款是根绝销售额来定,也就造成他们的回款越来越少,越来越慢,甚至都不够本的情况,也让赵老板的生意越来越难,厂子越来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