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远的心情很平静,甚至有点惭愧。
原本……他觉得自己参加正常的静止站立射击就已经够欺负人了,现在还在射击比赛的基础上增加体能相比,这已经不能说欺负人了,他都觉得有点“内定”的感觉。
然而,规则毕竟是规则,别人都没有任何意见,他脑子又没毛病,自然不会主动提出给自己加戏——呃,加难度。
从刚才各组的比赛情况来看,四十个快速的高抬腿跑,确实让许多人气喘吁吁了,这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射击的精准度。
而对他自己来说,别说是四十个高抬腿跑了,哪怕增加十倍,也就那样。
刚才练习的时候,他压着自己的速度,没有在体力和速度上表现得太特殊。
至于枪法,练习的时候没人去关注弹着点,连靶纸都是之前用过的,自然也没人知道他的枪法如何。
现在,他准备拿出自己的真实水平来。
当然,他的目的不是为了虐小学生,而是为了……出名。
作为一名警察,为什么需要出名?而且还是在同行中出名?
很简单,为了案子——这是慕远刚刚冒出来的一个念头。
他慕远的办案能力,在西华市确实很有名气了,而一些接受过他帮助的办案部门,也知道一些情况。
可就全省范围内来说,很多人还是不知道他慕远是哪根葱的。
别人不知道他慕远的存在,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困难时自然也就不会想到他。
这怎么能忍呢?
这不是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吗?
作为一名警察,这是如何都不能忍的。
所以,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慕远决定……在这个全省群英汇聚的大比武中,亮出自己的身份,打出自己的名号。
之前跑步,慕远不敢表现得太显眼,那样容易让自己的人生道路跑偏。
可现在的射击就不一样了,打手枪,本就是警察的本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