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活文学>青春小说>富豪大农民 > 第五百一十九章 被发现
    在一般人眼中,金丝猴皮充其量就是好看而已,并没有什么作用。可是在那些大老板看来,这东西绝对属于稀罕之物。

    尤其是港岛的那些有钱人,对这种东西最是喜欢了。

    在古代,金丝猴皮比虎豹熊皮更珍贵。

    尤其是到了满清,满清的皇帝北方老林子起家,熊皮、虎皮、貂皮之类的皮货见多了,也就不当回事,可是内地的金丝猴皮,他们以前没见过,到是稀罕得紧。

    但是黄陂,金丝猴皮是皇家贵族才有享用的资格,其他人员擅自使用则是僭越大罪。

    京都的故宫博物院内收藏有块用金丝猴皮制成乾隆皇帝用过的马鞍垫子,不过半米见方,上边的标价只有两个字:无价。

    二锤这次雇人猎杀金丝猴,自然不是口中的那个什么老板要表达孝心,而是有人出高价收,他只是想贩卖而已。

    此刻戴红旗算是完全明白过来了,感情这三人是想猎杀金丝猴卖钱呀。

    说真地,他对于这种偷猎的人极其的厌恶。

    如果进山猎杀一些野猪,野兔或者山鸡,麂子之类的野物,也可以理解,毕竟,这些东西繁殖太快,现在都快要成灾了,多猎杀一些,还能减少山岭的压力。

    可是猎杀金丝猴,这东西比较稀少,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而且,他刚和那只小金丝猴和大块头金丝猴打过交道,他是真地不希望两只金丝猴被这三个盗猎分子打死。

    这时候,有两只猎狗接近了孟晨晨和段楠两人藏身的灌木丛。

    它们立即就嗅到了灌丛中孟晨晨和段楠两人身上的散发出来的气息。

    两只狗子立即狂叫着起来。

    其余的狗子也跑了过来,然后一起对着灌木丛狂叫。

    “碰到大东西了!”

    看到猎狗的做出这样的反应,三个偷猎者纷纷举起枪,脸上带着凝重。

    他们经常进山捕猎,对撵山狗的反应很清楚,知道一般的东西根本不会让它们害怕,只有遇到猛兽才会这样。

    一般来说,大型的猛兽都躲在山中,但是也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