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海从警务署回来,办了自己的出院手续,安置好儿子,还没功夫坐下喝口水,两名警务人员又找来了。
来的警务人员向他出示了证件。
是市警务署的。
李宏海有点生气,“我儿子的事不是都处理完了?各人治各人的病?我知道了,是不是和易飞的冲突那件事没有签字,行,拿过来吧,我签了。”
儿子的事是警务所处理的。
市警务署的人来,自然还是和易飞冲突的那件事。
他不签字,这事就不能算完。
李宏海也明白,胳膊拧不过大腿。
就算打官司,想让易飞赔医疗费估计也不可能。
相关部门几乎不会推翻市警务署的判决。
李成明都没办法。
他还能找谁。
干脆自己吃个哑巴亏。
把字签了算了。
朝阳路一号院的事,也不是他一家,还有七八家呢。
到时候一起想办法。
李宏海很后悔,自己就不应该出这个头,更不应该听李成明的话。
现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损失了几千块钱,还彻底得罪了赵秋城和易飞。
儿子和人斗殴的事也有点蹊跷,怎么会这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