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满一锅米饭,一桶土豆炖雷鸟。

    逢山也就吃了一盘,剩下全让两个吃货一扫而空,甚至连锅底米锅巴,也被汤姆刮下来泡汤嗦啦干净。

    嗯!

    盘子、锅可以不用洗了,比脸都干净。

    随着天色渐暗,户外气温越来越低,众人转移阵地,回到大巴车,围着火炉挤在小客厅里闲聊。

    可乐跟小狗凑到逢山身旁,瞪大无辜清澈的眼睛。

    “算了,上来吧!”逢山扛不住它们可怜的目光,揪住脖颈放进怀里的鹿皮毯子上。

    平常逢山的肚子是可乐的自留地,有了小弟后,主动让出半个空间,让小狗感受大哥的豪爽。

    小狗舒服的发出哼唧声。

    弗兰克笑着说道,“逢,这只小狗品种是哈士奇,耐寒冷,特别适合在苔原陪护,擅长看家,在雪地中寻找猎物,你可要好好养。”

    “噗嗤!”汤姆没忍住笑出声,连忙点头,“没错,很擅长捕猎。”

    擅长吗?

    看起来一副不聪明的样子!

    逢山低头看着怀里四脚朝天,吐出半个舌头跟可乐打闹的小狗,无所谓就说道。

    “算了,养就养吧,以后你就叫王子。”

    王子这个名字是有出处的,以前开饭馆的时候,经常有条流浪狗刨垃圾桶,红姐喂着喂着就喂熟了,给起了个名字就叫王子。

    汤姆披着鹿皮毯,目光落在桌上的无线电台,眼睛一亮,“逢,能借用下你的无线电台吗?”

    “请便!”逢山点点头。

    汤姆迫不及待的的走到桌前,打开无线电台开关,熟练的调整好频道,拿起通话器,“贱人们,你们还好吗?你们的汤姆大爷开着战斗机来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