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一名上班族,在我最初的设想里我和阿福应该会跟袭击村子的野兽还有邪恶的强盗搏斗,然后九死一生,事实证明我想多了。
我们除了巡视村庄之外最多的工作是站在村口检查进出村子的人和货物,有时候接到报案也会去抓点小毛贼或者听老太婆絮絮叨叨哭诉自己儿子和儿媳妇如何狼心狗肺,花一点点报酬雇我们把她儿子和儿媳修理一顿,促使其“改邪归正”。
我不讨厌我的工作,虽然它真的没我当初想象的那样伟光正,甚至有点寒酸,但我还是喜欢它,它是我成为这个村庄一份子的契机,也是我新生活的保障。
拥有全村最威武的“恶犬”,又有全村最体面帅气的工作,我本应该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才是,但我谨记着“谦受益、满招损”的信条尽量低调做人,巡逻时候遇上有人需要帮助就去帮一把手,或者停下来用我蹩脚的本地话跟他们寒暄两句,我希望他们明白我跟阿福是保护他们的人,也希望他们能相信我、支持我的工作。
现在村里的小孩们都非常喜欢阿福,当我们巡逻到固定地点可以休息的时候那些小孩子们就会成群结队地凑上来,只为运气好的时候可以得到我的允许,用手摸一摸阿福油亮的毛发。
阿福身上的毛是棕灰色的,颜色有些杂,如果不是它的大脑袋基本呈现方形,尾巴也比较长而蓬松,我真会觉得它更像狼。
能够接近威武的阿福是孩子们最值得夸耀的事情,我只会奖励把手洗得最白最干净的小孩摸阿福,所以那些平常手脏兮兮的小孩哪怕只是为了摸摸阿福也会在沟渠里把小手反复搓洗得白生生。
整天巡街多了,没多久村里所有人我都给认得清清楚楚,不光记了一大堆名字,甚至连有些人的喜好都知道。
现在我知道村子里有农夫和猎户,也有伐木工和手艺人,最特别的要数村里的巫医,是个满脸皱纹的中年女人,一头红褐色的长发能披到腰间,总是戴着一串由不知名石头穿成的大项链。她一双眼睛白得几乎看不到瞳孔,我估计是白内障,她看不见东西,但胆子却大得吓人,时常不听我的劝阻自己一个人拄着拐杖挎篮子出村到充满浓雾的树林里采集些古怪的浆果、蘑菇还有植物根茎,有时候天都黑了才慢悠悠回来,我都替她捏一把冷汗。
她在第一次遇见我的时候表情很古怪,用她发白的眼睛端详了我很久,絮絮叨叨说着我听不懂的话,然后就连连摇头似乎很遗憾,我不懂她什么意思,只当她装神弄鬼。
路过村子的游商总会给她带类似于活蝙蝠、□□和成兜大蜘蛛之类的可怕东西,我看得毛骨悚然,真难为村里人愿意生病以后找她看病。
在村里晃荡熟悉了,还真了解不少本村难以让人接受的各种陋习,首当其中就是那个跪地舔鞋表示无上感激之情的玩意,简直让我反感透顶,什么烂人他妈会想出来这种方式去“尊重”别人?
关键是村里人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只有那种方式才能表达自己发自内心的赞美和感激之情,别人不接受的话他们还会无比受挫,甚至因爱生恨,简直就他妈离谱,我才不信有这种事情。
干满第一个八天,我把手头拿到的第二个金币跟第一个凑一起请了村里会搭房屋顶棚的伐木工修葺房屋。
伐木工们彻底掀掉了屋顶,用加工过的粗壮木料替换掉了我家原来的屋顶横梁,侧面同样粗的木料人字形搭骨架然后卡扣在一起,看着就结实,随后长杆和捆好成席子的细密树枝铺在上头,然后把抹了动物油脂晾晒过的厚厚草席一层层由下到上盖好,完成了这个能够让上百斤重成年人站在上头随便走动也不会垮塌的结实屋顶。
以后不用再担心雨水和雪水渗漏了,这种屋顶不生虫也不发霉,哪怕完全不维护,轻轻松松也能用上十年。
两金币是不够请人花费这么多材料做出这么高质量屋顶的,它不过是“首付”,加上我请他们搬来大块石头按我要求拆开小半堵石墙砌起的壁炉,我还得付他们五枚金币的人工还有材料费。
但壁炉是毫无疑问物超所值的,只要里头的火烧起来,整个屋子都很快会变暖,再加上我改装了门口把入口向外延伸一小段又换上了厚实的木门,屋子现在堪比我以前的地穴小窝。
天气继续变冷,河水流速继续在变缓,按我估计上河村要准备祭神了,所以最近我常常顺着河流来的方向凝视遥远的山里,我有点想念那里,不知道那里的人怎么样了。
我的工作适应的不错,阿福这条笨狗也已经明白自己没法逃脱每天上班的命运,乖乖跟我认真工作起来。